校(院)各二级党组织:
	
	
		根据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做好省属高校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工委通〔2016〕30号)和“近期重点工作的提示”精神,就校(院)做好5月、6月“两学一做”重点工作要求如下:
	
	
		一、5 月份重点工作
	
	
		1、进行动员部署,成立工作机构,落实相关职责。
	
	
		2、制定全校(院)各二级党组织实施方案,各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。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基层联系点。
	
	
		3、对二级党组织书记、党支部书记、组织委员等党务骨干
	
 
 
	进行培训,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,明确工作要求。
	4、根据上级部署和方案要求,每名党员的学习资料包括《党章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校级领导干部增加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;副处级以上干部增加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》;普通学生、教师党员增加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(2016年版)》。
	5、继续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。
	6、开展个人自学,各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第一次集中学习,开展第一专题学习讨论。
	7、各党支部启动第一次党课。校(院)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要到分管工作领域或所在党支部至少讲1 次党课。
	8、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,明确各级各类岗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(联系学校实际,将“四讲四有”标准具体化)。
	9、按学校文件要求开展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,并向组织人事部推荐申报。
	二、6月份重点工作
	1、在对2015年整顿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的基础上,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排查整顿工作。
	2、各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第二次集中学习,开展第二专题学习讨论。
	3、校(院)党委和二级党组织两级中心组开展专题集中研讨学习。
	4、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,在“七一”前通过走访慰问、谈心谈话、结对帮扶、设立党内帮扶基金等措施,从思想、工作、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。
	5、二级党组织书记在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;党支部书记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,于“七一”前后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。
	6、在“七一”前开展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、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或测试等活动。
	7、继续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。
	8、做好暑期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安排。
	
	
	校(院)“两学一做”领导小组办公室
	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5月19日